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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属小学13—15日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0:00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肖玉泉)昨日从张店区教育局获悉,今年小学招生继续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跨学区入学的一律不注册学籍。报名时间分别为:区属小学7月13日至7月15日;镇、办事处小学7月13日至14日;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报名时间自定。若逾期报名,当片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入学。

  一年级新生实行预报名制度

  张店区教育局规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按所划定的小学学区范围执行。镇中心学校和办事处学校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新迁入的居民子女起始年级入学任务。

  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预报名制度。凡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按照统一规定时间,根据划定的小学学区范围到相应片区内学校预报名。张店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确定2010年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以平稳有序地完成入学年龄的调整过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将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报名手续须齐备

  报名时学生应在其第一监护人——父母户口及住址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房产证(两证地址统一)、儿童预防接种证,按“一费制”收费标准缴费。

  报名时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学科性质的测试和面试。

  报名看清细则严禁跨学区入学

  张店区教育局规定,由各招生小学负责审查学生入学资格,严禁跨学区入学,以保证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对跨学区入学的一律不注册学籍。对办理假户口、假证明的学生,一经查出,退回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按调剂生处理。

  父母及子女在本城区有户口,而子女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按学生父母户口、住址办理入学手续。

  2009年5月1日之后户口簿、房产证新迁入片区内的业户子女一年级入学按照统一规定时间到相应片区学校预报名;待报名结束后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此类学生统一调剂。9月1日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张店区教育局审批统筹安排的借读生。

  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件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全家(父亲、母亲、学生)户口入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且学生父母确无自己住房并与老人长期同住的,学生、父母户口需迁入6年以上,可在老人住处所在学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张店户口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片区小学接受审核并预报名,待集中报名结束后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全区学校生源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划片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由新安置住房片区内学校审核其户口簿、迁居合同等有效证件。

  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15日起审核资格

  淄博市外户口到张店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张店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以2010年5月1日为界),夫妇双方均在流入地合法务工。其子女的入学凭原所在地户口簿(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夫妻双方在张店区务工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外出借读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由户口所在地小学开据,初中一年级新生由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开据,并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于7月15日—30日到张店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料齐全后办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入学手续。被确认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并建立临时学籍,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学籍名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段学校。

  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小学接收学校:新华学校、金苑学校、城中小学、王舍小学、公园小学、镇东小学、九级塔小学、马尚中心小学、铝城二小、铝城三小。

  新建小区:开发商需提前一学期协商入学问题

  张店区教育局规定,农村学校应招收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非农业人口的子女和农村旧村改造、开发入住的住户子女入学。

  民办学校招收学生的学籍纳入张店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对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在全区中小学招生结束后又要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按调剂生分配。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张店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入学相关政策的公告》,凡城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实行预报名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应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学校,应建未建的住宅小区和没有独立规划建设学校的改建、插建小区,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提前一个学期与张店区教育局协商解决入住居民的子女入学问题。

  户口在张店区需到外地外校借读的学生应先到该学区学校报名注册备案,然后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张店区教育局审核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外地外校借读。对未经审核同意外出借读的学生中途转回或初中回张店区升学时按调剂生对待。

  适龄儿童权益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于未经政府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要限期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于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或镇政府同意并盖章后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在片区内学校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经张店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可延缓入学。

孙艳芹 肖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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