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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严格招生纪律 禁办重点班造假者取消分配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0:05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肖玉泉)昨日获悉,张店区为严格招生纪律,要求各招生学校不准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提前组织报名、培训。

  招生期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由专人对相关政策进行细致解释和说明,并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做出答复,举报电话为:2869934、2150650、2187010。

  具体招生规定包括: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责令其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严格遵守划片招生政策,对弄虚作假、改动户口、制造假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的学生,一经查出,取消分配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不得拒收被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得向其收取借读费。

  户口在张店区需到外地外校借读的学生应先到该学区学校报名注册备案,然后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张店区教育局审核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外地外校借读。对未经审核同意外出借读的学生中途转回或初中回张店区升学时按调剂生对待。

  今年张店区特教中心将面向全区招收义务教育段一年级智障儿童10至12名。

  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0年4月以后在张店区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为寄宿生。

孙艳芹 肖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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