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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高温下劳动者的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0:58  法制日报

  □现场调查

  法制网记者 邓红阳

  7月7日,气象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河南局部气温达40℃。

  在这样的高温天气里,记者亲身走上街头,体验了高温下普通劳动者的日常生活。

  在郑州市一家送水点送水的李胜忙得不可开交。7月7日11时,记者见到他时,只见湿透了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他笑着说:“干我们这行的,就盼着天气热起来,这样生意才会好一点。现在每送一桶水能提成1.25元,一天送60多桶,一个月下来就能挣到2000多元。要是在冬季,还不到现在的一半。”

  当被问及有无防暑降温费时,他摇摇头说:“我们就是拿提成,送多少提多少。”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类似的在一些服务性行业和室外作业者的防暑降温费基本没有保障。

  7月6日中午,郑州市一家建筑工地上,一名面色黝黑、脸上沁满豆大汗珠的工人对记者说,“防暑降温费不会给我们发,我们是打工的,干一天计一天的工钱,不干就没钱。热了,就用凉水冲冲。”

  这名工人还说:“工头也怕我们中暑,但又要赶工期,就给我们熬绿豆汤喝。前两天,中午最热的时候不让我们干活∩我们还有意见呢,不让干活,钱就挣得少。”

  他指着不远处的几个人说:“他们是建设方的工地代表,是正式人员,人家就啥都有。像防暑降温费之类的钱,我们也听说过,感觉都是正规的单位给正式人员发的。”

  一名工头则告诉记者:“我们的承包费里没有防暑降温费这一项,但打工的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们也怕被热坏,凭良心也要让他们喝上绿豆汤。”

  据这位工头说,每到高温天气,身体素质差的工人确实容易出现中暑现象。

  而记者在对一些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采访时得知,他们都按照规定为职工发放了高温补贴。不少单位还出台内部规定,在日常工作能够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鼓励职工在暑期休假。

  “高温天气是否可以实行错时上班或带薪休假如何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这些问题的解决,基本上都是靠行政机关的通知或内部规定,缺乏强制执行力,劳动者没有底气与老板进行叫板。”河南律师秦三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目前,高温费还不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发放的劳动报酬内容,更多时候是一种人性化管理的体现。”河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坦诚地向记者表示,尽管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在2007年7月已经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通知精神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

  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部门已通过“特急”等级的内部明电,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开展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督察活动。

  按照2008年发布的《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这一标准很多单位没有执行。

  当记者问道:“高温天气下,能否调整劳动时间”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河南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那么,有哪个部门负责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如果劳动者在高温下中暑或者发生其他对健康损害的事故,有哪个部门具体处理呢

  记者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相应的职责。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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