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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城市毒瘤”需启动问责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4: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洪绩 柳塘风

  首席评论

  SHOUXIPING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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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建必须“零容忍”,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应有之举。就整治违法建设行为而言,其最终形成的理想状态就是法律的威慑力使违建行为闻风丧胆,不敢造次,而这种状态必须建立在行政执法的不折不扣之上。因此,作为行政法规执行者的政府官员,能否有所作为至关重要。

  “这些城市毒瘤现在已到了非整不可的时候了!”广州市长万庆良在查控违法建设暨整治广告招牌工作会议上再撂狠话,将违法建设斥为“城市的毒瘤”、“城管工作的耻辱”,称之“与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改善环境的愿望有较大差距,与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很不匹配,与‘首善之区’的要求更是格格不入。”(7月9日《羊城晚报》)

  广州的违法建设到底有多严重,以致市长感叹“一日不解决,就一日如鲠在喉、如芒刺背”?政府公开的数字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处的违法建设就有80多万平方米。一个法治日臻完善的城市,违法建设竟能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大行其道,着实如市长所言:触目惊心,令人震惊!此次以四套班子“一把手”悉数出席的高规格“千人会议”,将违法建设提到“城市毒瘤”的高度上,高调发动城市管理攻坚战,可见政府决心之巨大,值得期待。

  必须强调,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问题乱象丛生的背后,往往就是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以及与此相伴、若隐若现的权力腐败。毫无疑问,利益是最持久、最内在的驱动力。倘若获利巨大而违法成本极低,违法建设自然难绝。而违法建设乱象背后可能涉及的权力腐败问题,也绝非信口雌黄。

  诚然,偌大的城市,企求事事皆十全十美未免过于苛责。问题的关键在于,违法建设绝不应任其有恃无恐,天马行空。借助于政府的深刻反思,罗列出城市管理有四宗“罪”:领导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协同不到位。显而易见,“四个不到位”的主角无一不是政府官员。具体而言,政府官员要么是“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要么是对违法建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不告不理,或告也不理,甚至还有些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自觉不自觉地充当起违法建设的“保护伞”。以致“城市毒瘤”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造成的严重恶果,就是本应对违法建设构成刚性约束的法律、法规,成了被任意拿捏的橡皮泥,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这构成了对城市管理工作乃至法治社会最具破坏性的现实威胁。

  因此,对违建必须“零容忍”,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应有之举。美国著名法学家罗斯科·庞德认为:法律是社会控制的最高手段。就整治违法建设行为而言,其最终形成的理想状态就是法律的威慑力使违建行为闻风丧胆,不敢造次,而这种状态必须建立在行政执法的不折不扣之上。因此,作为行政法规执行者的政府官员,能否有所作为至关重要。

  经验表明,真正触动官员的“乌纱帽”,比发一百个文件、开一千次会议,以及领导三番五次发狠话更具震慑力。可惜的是,因违法建设而问责官员的案例至今仍然鲜见。因而,此次城市主政高层高调亮出“追责绝对不玩虚的”、“严重的要撤职”等鲜明态度之后,更需要的就是政府秉持一诺千金的信条,及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拿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例来。

  远的不说,就说市民广为关注的二沙岛宏城花园别墅区大规模违建事件,一直以来是谁视而不见?规划局称,在市长怒斥之前两个月已督促城管执法局查处,而违建依然故我,甚至越演越烈,这其中是否有人涉嫌失职渎职?对此,很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并公诸于众。再说,此次7个街镇“存在比较突出的违法建设”而领到了第一张“黄牌”,13个违建典型同时被曝光,这还只是触及问题的表皮,能否顺势追问官员的责任与强拆违法建筑具有重要的意义。否则,问责制度流于纸上谈兵,或光打雷不下雨,或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势必难以取信于民而树起政府威信和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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