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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恐怖消息两疑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4: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通讯员越法宣、实习生郑飞报道:一个扬言制造校园惨案,一个折腾机场和飞机乘客,两人皆因与“小三”闹别扭,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昨日,越秀区法院对这两起曾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宣判,两名犯罪分子因此获刑。

  李某,1982年生,广州某公司销售代表。今年3月5日,因个人感情琐事,李某想阻止飞往成都的航班离开广州。他用公用IC卡电话报警谎称有恐怖分子带着液体炸弹欲乘坐14时由广州飞往成都的航班,说完后即挂电话离去。接到报警后,有关部门启动应急机制,该航班迫降贵阳重新接受安全检查,历时3小时,直接损失12万元,并致使多趟航班延误,造成经济损失数万元。公安机关经侦查,于3日后将李某抓获归案。

  越秀区法院认为,李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何某,1965年生,小学文化。经审理查明,何某因与“小三”许某发生经济纠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不予立案,何某不服并由此产生怨恨,于今年4月29日16时许至次日2时许,使用移动电话编造内容为“去学校制造一起惨案”、“在广州市制造一起轰动全国的新闻”、“我要杀死她全家”等短信息,分4次发送到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台。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接到上述内容的信息后,立即全面摸查辖区内的学校情况,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整治和防范工作,并发函给越秀区教育局,建议加强中小学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防控工作。第二天,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越秀区法院认为,何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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