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二审维持成瑞龙死刑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4: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佛山讯记者黄亮、岑杰昌、郑诚,通讯员范贞、曹雨轩、何娟报道:昨日上午10时30分,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成瑞龙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一案二审宣判。一阵哗啦哗啦的脚镣声之后,“杀人狂魔”成瑞龙再次被法警带上法庭。审判长林填在宣读了长达49页的二审裁定书后,宣布本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我上诉不是为了改变应有的惩罚,而是给法律应有的清白,就算没有这几单事情,判我死刑也绰绰有余!”背负多条人命的成瑞龙二审庭审时如是说。

  成瑞龙在上诉中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三起事实提出异议,分别是湖南株洲抢劫杀人案、浙江湖州抢劫杀人案、江西大余强奸杀人案。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二审裁定认为,湖南株洲案破案后既未发现杀人现场,也未找到被害人尸骨,虽然成瑞龙在侦查机关曾供述杀害母女俩的具体地点及方式,但缺乏其他证据印证其供述,认定被害人死亡的证据不足,故认定其下落不明。

  但是,成瑞龙对其他两起事实有异议的理由,法院没有采纳。

  一套蓝色囚服、一双拖鞋,相比较前两次庭审时的时尚装扮,此次成瑞龙似乎显得有些落魄,大概是为了防止沉重的脚镣磨脚,他套了一双米黄色的袜子。

  记者看到,法官宣读二审裁定时,成瑞龙神情专注,听得非常认真,身体坐得很直。听到审判长宣读“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结果时,成瑞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宣判后,成瑞龙被带下法庭,但他依旧扭头向旁听席张望,寻找自己熟悉的面孔。除了省内的媒体记者,旁听席空了大约七成。

  ■对话审判长

  就成瑞龙案件二审事实认定等情况,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本案审判长林填。

  羊城晚报:二审认定的事实已经发生变化,法院为什么还是维持了原审判决?

  林填:在湖南省株洲市抢劫杀人案中,虽然没有直接认定上诉人杀害被害人,但是成瑞龙有多次抢劫和故意杀人犯罪,因此在罪名认定及最终的量刑上,对原判结果予以维持。

  羊城晚报:一审宣判时,媒体曾报道过成瑞龙称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年少时曾感受到社会不公,因打架被学校开除,想参军却被有关系的人“顶掉”;其辩护人在二审开庭时,也提到成瑞龙作案是为了生存,不应当冠以“杀人狂魔”称呼他,对此您怎么看?

  林填: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遭遇沟沟坎坎,应当正确认识对待挫折、委屈,这绝不可以成为犯罪的借口和理由。

  本案中成瑞龙实施了一系列跨地区的持枪杀人、抢劫犯罪,这些暴露出成瑞龙的极端残暴、极端自私的一面。一个人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己权利,如果以剥夺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求自己生存,等待他的必然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死刑。

  ·黄亮 岑杰昌 郑诚 范贞 曹雨轩 何娟·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