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包月”罚款等于超载通行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15:35  新民晚报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近日有货车司机举报,陕西米脂县交警在交通管理中,对车辆实行“包月”罚款。而且,缴纳“包月”罚款后,县交警大队也不出具任何票据,只是将车辆牌号记录在册,在“包月”期间不再追罚。

  对货车超载怎么处理?当然是先卸载,后处罚。但米脂县交警的执法方式却让人大开眼界:超载货车经过检查站,可交钱优惠办理“包月”,从此超载无阻,不再追罚。笔者只听说过手机、固定电话、过路费有包月卡,商家为了招揽顾客,也会发放“消费包月卡”;现在执法部门也玩起了罚款“包月”,实在新鲜,不仅能减少执法管理的工作量,而且罚款财源稳定。

  显然,这是用违法的执法手段对付违法行为。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对执法部门收费已经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一次“包月”罚款管一个月,还不出具任何票据,这是明显的乱收费行为。

  “包月”罚款就好比去自助餐厅,食物是敞开供应的,所以只要肚子撑得下,食客一定会吃到满意为止。而司机凭借“包月”罚款,从此不再受到处罚,等于是将之后的违法行为“合法化”了。既然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不用再担心第二次被处罚,既然已经付了罚款,司机自然会敞开车辆的“肚皮”超载,否则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包月”罚款这块“免罚金牌”吗?自助餐厅敞开供应食物是为了增加客源、扩大利润,在确定提供哪些食物之前,一定会认真核算成本,肯定不会做亏本生意。现在执法部门推出的“包月”罚款,不用从口袋里掏一分钱,看似零成本,却让社会付出了道路安全隐患增加的代价。

  车辆超载行驶的危害显而易见,执法部门不但不想办法减少这种违法行为,反而用“包月”罚款诱导司机违法。“包月”罚款,无疑是在制造马路杀手,拿公众的生命财产开玩笑,绝不能让这种荒唐的执法方式继续下去。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