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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广东高院就“杀人狂魔”成瑞龙犯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罪在佛山中院宣布维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原判。这一终审判决将报最高法院核准执行。二审法院认为,因有一对母女的尸骨至今未找到,一审法院认定成瑞龙背负的13条人命减至11条。成瑞龙归案后虽有自首情节,但难免其死。
今年2月21日,因被认定犯下13条命案,成瑞龙在佛山中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以他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律师透露,法院此前安排成瑞龙与其父母见了一面,会面时,成瑞龙向父母道歉并承认自己的错误。成瑞龙总结自己的行为认为,他本人急于求财,但方法错误。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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