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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如何有其屋各国政府有高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1日06:01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古今中外,“住”的问题都是民众最关心的大事之一,而“居者有其屋”也是为政者追求的共同目标。针对低收入群体,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制定了不同的安居政策,其核心之一就是政策干预及政府出资。

  德:严控房租

  德国租房者占多数,有60%左右的居民租房。德国租房比例高,重要原因就是德国法律给予承租人近乎完美的保障。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对房租价格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特别侧重保护房客利益,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法律规定,房租超过“合理房租”20%属违法行为,超过50%构成犯罪。

  日:保低放高

  日本政府则采取“保低放高”政策,即政府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廉价住房或优惠住房贷款,保证中低收入者能买得起房或租得起房,而高收入者住房问题则由房地产市场解决。

  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住宅金融金库”为购房者和建房机构及个人提供低息贷款。此后,政府还颁布《住宅融资保险法》,为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提供保险,促使金融机构向购房者提供贷款。政府还通过减免税收等多种措施鼓励国民购房。

  新:主打组屋

  新加坡形成了以公共住房(组屋)为主,商品房为辅的房地产市场格局。过去数十年,政府建造近100万套组屋,解决了全国80%的人口住房问题,其中超过95%的人购买了组屋。

  法:市有廉租

  近10年来,法国政府实施廉租房制度。所谓“廉租”是指其“基础房租”比普通私人住房低一半左右。由于政府对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提供“个人住房补助”,一些多子女家庭往往可以用不到市场价五分之一的价格租到满意的住房。

  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法国所有市镇必须保证20%以上的住房是廉租房,否则将被处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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