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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提示”也是内部福利?

  □张军兴

  据 《南方都市报》7月8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浙江嘉兴桐乡市的政府机关在交警部门检查酒驾之前会群发短信“提示”,并贴出手机短信照片。

  这背后折射出一种荒谬的逻辑——内部群体是否可以有效地避免社会性执法?公务员群体绝非特权的代名词,他们仅仅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但公众不免生疑,警队查醉驾可以事先“提示”政府内部工作人员,那警队查黑恶势力与卖淫嫖娼,是否也应该善意地“提示”一下?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对于醉驾的打击处罚,无论是日常性的,还是集中性的,交警面临的都应是不确定的群体,这些群体在法律面前也都是平等的。被执法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具备豁免权,也不应该得到豁免的“提示”,特别对于这种集中性的整治,更不能因得到“通知”而不被查处。

  这样的“提示”真像一把巨大的“保护伞”,而这顶神奇的伞只有机关的内部人员才能享用,普通民众则无法“遮风挡雨”。

  倘若这样的“善意提示”泛滥,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危害。一方面,政府内部的公职人员如被置于保护区,可以从体制内部得到各种 “善意提示”,轻松逃避各种整治、检查,从容不迫地违法,甚至犯罪;另一方面,公职人员对法制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会导致更多人迷信权力、丧失对法治的信仰,进而形成更多的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民众要问,如果公仆们连检查醉驾都要内部“提示”,他们又如何能为人民服好务呢?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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