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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两人伪造保单骗财千万 高回报“保险理财产品”须当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上海7月10日电通讯员梁宗记者刘建5年间以保险公司名义先后同14名被害人签订保险合同,共骗得1517万元用于股票、股指期货买卖、支付到期回报、赌博及个人消费等,共造成被害人高达1100余万元损失。近日,葛昌良、郑敏二人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14年及11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在郑敏的介绍下,葛昌良认识了王经理。郑敏和葛昌良一起向王经理推荐了一种年回报为10%的保险理财产品。从2004年下半年起,直到2009年的近5年间,王经理共投资295万元购买了这款理财产品,期间王经理只收到67万元的投资回报,但最终没能收回295万元投资本金。2008年10月,葛昌良曾让王再追加投资,王就此事询问了郑敏。郑敏告诉王说,葛昌良要将业绩做大以争取成为保险公司的地区经理,让王支持葛昌良。基于对郑敏的信任,王又一次拿出了钱。

  自2005年至2009年间,葛昌良与各被害人分别签订合同,收取投资本金共计1500余万元,上述资金大多被用来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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