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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交警严查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1天拘留15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1日16:06  南海网

  

海南交警严查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1天拘留15人
民警正在检查一污损号牌车辆。(通讯员周平虎摄)
海南交警严查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1天拘留15人
民警正在检查无牌车辆。(通讯员周平虎摄)

  南海网7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汪德芬通讯员周平虎)7月10日是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的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同时也是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日。当天,省交警总队陈鸿飞总队长等带领3个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市县督导开展行动。据统计,10日全省共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32起,酒后驾驶49起,其中醉酒驾驶11起,无证驾驶13起,拘留15人,暂扣机动车93辆,暂扣驾驶证65本。

  据介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是对涉及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违法行为的统称,这类行为既扰乱交通秩序、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又偷逃国家税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还引发许多违法犯罪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的顽症,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交警部门通过依托科技查处手段,提高打击效果和打击精度,建立假牌套牌“黑名单”库;集中清查、开展异地执法、灵活开展统一行动;多警种联合查处制假、贩假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等措施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专项整治期间,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要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要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要依法记分。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全部依法处理。

  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将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的同时,应当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假牌套牌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使用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该负责人还提醒,机动车所有人要及时更新通讯联系地址,定期上网查询,以便确认自己的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异常。一旦发现收到自己不清楚的“电子眼”罚单,特别是连续收到自己没有去过地方寄出的“电子眼”罚单、车辆有被套牌嫌疑的,要尽快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对经调查确属被套牌机动车,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可以换发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这样,也便于公安交管部门将嫌疑车辆牌号录入“黑名单”数据库,及时查获套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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