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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二手车新车主应及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1日17:4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21分报道,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提醒,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如果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在购买二手车时,新车主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果原车主没有投保车险,新车主应及时投保,以免遭遇“保险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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