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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村派出所“人性化”管理特殊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02:22  淄博新闻网

  日报讯 在对监管对象这种特殊群体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人性化”管理模式正逐渐深入淄川公安分局罗村派出所警务活动中。通过细致入微的人性化工作,赢得了包括监管对象亲友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赖和支持,达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社会效果,使“和谐警民关系”向一个新的领域纵深拓展。

  罗村派出所在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同时,推行“人性化互动式帮教法”,改变传统“说服式”帮教,尊重被帮教对象,不抛弃、不放弃,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课堂化”管理形式,集中组织被帮教对象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回访、追踪走访,用关爱消除其自卑,用法律、情感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给予被帮教对象人文关怀,减少或消除对立情绪和不和谐因素,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逐渐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促其弃恶从善,重新做人。(赵洪刚)

赵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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