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领到高温津贴职工来电言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03:42  舜网-济南时报

  连日的高温天气,让“高温津贴”成为各界关注焦点之一。本报连续对此关注后引起不少用人单位的重视,其中一些单位已给职工发了高温津贴,职工致电本报言谢。但是,目前高温津贴的发放仍靠用人单位自觉,缺少有效的监督措施,不少用人单位对发放高温津贴依然置若罔闻。对此,不少专家呼吁应尽快健全相关法规。

  部分职工喜领高温津贴

  昨天上午,山大路上的幸泉酒店职工李金云告诉记者,酒店经理看到媒体关于高温津贴的报道后,已将7月份的高温津贴发到职工手上,还补发了6月份的,餐厅服务员每人每月120元,室外安保人员和厨师每人每月200元。李金云称,领取了高温补贴后,不少员工都在自己的宿舍或所租住的房屋内添置了凉风器、电风扇等防暑物品。

  二环北路快马加鞭物流公司职工于先生也反映,公司老板看到媒体关于高温津贴的报道后,一次性向他们发放了6至9月4个月的高温津贴,共480元。于先生说:“我们是装卸工,经常在烈日下工作,领到这笔钱后,感觉心里很爽。”

  接受采访时,幸泉酒店负责人表示,按《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高温津贴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并没有提及第三产业,“但我们也得与时俱进,毕竟规则还是1960年制定的,那时服务业不发达,可现在不同了”。

  另外,一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历下区城管局已为辖区1600多名一线环卫工发放了高温补贴,每人200元现金。

  仍有用人单位不管不顾

  据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介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工作,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一年中的6月至9月,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仍有很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在一些建筑工地上,尽管工人和相关企业签了劳动合同,但从没拿到过高温补贴,也不知道该找谁要。由于工程层层转包,一线工人多由包工头带队,不隶属于相关公司或企业,根本没有什么高温补贴。

  学者呼吁健全相关法规

  律师李林分析,目前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缺少罚则,有些用人单位会有意无意地违反规定且违规成本较低,没有一些硬性规定,条文很容易变成摆设。另外,高温津贴金额不高,导致很多人不会为了这点事与公司打官司。“劳动部门应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要让用人单位知道违规的后果是什么。另外,针对工地和高温中工作的特种行业,应加强劳动监察力度。”

  另外,社会学教授薛林表示,包括高温津贴在内的不少津贴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如今被提及的高温津贴,还是出自1960年7月1日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十分模糊。

  (记者孙华)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