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布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本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山东省近日公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要求所有幼儿园须根据规定配备适量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并不得使用公共资金超标准建设豪华幼儿园。
山东要求幼儿园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垃圾堆场、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城市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至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至15个班的幼儿园。
在安保方面,山东要求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适量配备安保人员,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并应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和通道。
(陈尚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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