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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校 不得擅自从郊县引进在编教师

  ▼教育平衡·人员编制

  本报讯(记者王迪)昨日从成都市人事局、教育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在编教师市内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要求市直属学校(单位)、五城区及高新区所属学校(单位)原则上不得从郊区(市)县引进在编教师,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据悉,如有学校、单位违反规定擅自从郊区(市)县引进在编教师,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据介绍,成都将进一步规范成都市中小学在编教师市内流动有关问题,旨在贯彻落实“全域成都”理念,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保持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

  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崔昌

  宏还介绍说,市教育局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扎根边远山区、农村学校教师优先流动机制。

  按规定,市直属学校(单位)、五城区及高新区所属学校(单位)不得违规引进郊区(市)县在编教师;确因工作需要需从郊区(市)县引进名优教师、缺科教师的,须经拟引进教师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当地教育、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都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要求市直属学校(单位)、五城区及高新区所属学校(单位)认真执行公开招聘教师有关政策规定,对应聘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凡在聘用合同期内且未经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一律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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