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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对城中村摩天大楼泼冷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09:36  东方早报

  和静钧

  23层的高楼到处都有,但窝在城中村中、由村民集资建造,至少在西安,就颇为罕见了。西安南郊北山门村五组组织建造的这幢23层建筑被网络称为“最牛民房”,虽然它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但用不了一个月就要竣工了。(7月11日《华商报》)

  如果“城中村”一词置于浪漫主义情调的北欧城市,城中村将给人以世外桃源的花园生活想象。不过,我们这里所说的“城中村”,更多可能是充斥着现实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焦虑。由于长期置于“城中村改造”的预期和不确定性,城中村内规划及管理严重滞后,公共服务及公共设施等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城中村”虽没有沦为“贫民窟”,但称为密集低矮建筑为特征的“棚户区”,应该是比较贴近的。所以,“棚户区”里兀自升起村民集资修建的23层高的单体住宅大楼,而且总体费用七八百万元的惊人低廉成本和有正规建筑施工公司的建筑质量保证,不惊倒一众人,那才是怪事。

  从法律结构上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这样的土地“双轨制”和户籍“二元化”,注定了城镇化有“农村户口的城镇化”和“城镇户口的城市化”,也注定了“城中村”在城市化过程中需要经历两次改制“蜕变”,这给了很多人以利益博弈的空间和时间。

  从为获得未来拆迁补偿的动机来看,房子越修越密越修越高,显然符合于博弈论规则。从现有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为基础的商品房来看,城中村的小产权房未来转正后的利益升值空间也是明显可感的。而从当地城区管理部门来说,低成本的改制方式容易受到引诱,这也就可以解释西安率先于全国第一个制定了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并在“办法”中明确了列于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在2006年后不得建高于两层楼以上的住房。“办法”并没有回答在城中村被列于“改造名单”到真正成功“改造”的时间差中,如何满足新增村民的住房需求,也没有回答如何处理集资建房形成的众多“区间所有权”的复合性建筑。北山门村五组盖起的大楼,属于在集体土地和数个地震灾难形成危房的原宅基地之上建起的大约有70户“区间所有权”的大楼,不属于西安“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建高于两层楼的自有房屋”,因为大楼里的住户,只要其所占用的空间不超过两层,每一户住房都应视为“一层楼”。倘若管理部门对已经修了两年的大楼,简单地以“违章建筑”对其拆除,不仅会造成极大的浪费,也会演变成恶性群体事件。

  另一方面,城中村“最牛高楼”出现,势必引发跟风效应。这可以视为村民自力“城市化”和生活活动空间在横向萎缩之下纵向延伸的自然反应。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出台政策,引导和干预村民“自力”城镇化,使其城镇更具城镇功能,并造福于村民子孙万代。

  所以,“最牛民楼”的诞生,反映了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管理部门对“城中村”的远期规划和“善意”监管的缺失,反映了城市扩张进程中,城中村村民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在这样的背景下,村民自力解决住房需求,我们没有理由泼冷水。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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