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7月11日电记者姚芃韩乐悟记者从刚结束的全国工商局长座谈会上获悉,截至6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9.35万户。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3年来,相关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据悉,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10年5月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规定,凡是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均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2010年6月农业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以指导各地广泛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
各地工商行政部门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申请注册,截至6月底,累计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85.35万件,地理标志866件。
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的7400多家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金额达87.3亿元,其中由农业部直接帮扶引导实现“农超对接”的合作社有6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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