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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绝育有证明 免缴两年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13: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报道:广州市农业局、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下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

  凡是已经办理养犬登记的犬只,有经兽医签名及动物诊疗机构确认的证明以及养犬人在广州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信息三方信息后,公安机关将在管理信息系统中为养犬人办理免缴2年费用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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