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崇华)13件高科技民营企业高管挪用资金犯罪,涉案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今天上午海淀检察院透露,2007年至2010年5月,海淀区高科技民营企业的挪用资金犯罪数额巨大,严重影响了高科技企业的正常运行。
检察官介绍,由于挪用资金犯罪需要以具备一定的职权为前提,犯罪主体主要为高级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如北京迪斯电子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丁伟明,伙同公司总经理商刚,私自用河北某公司还给该公司的拆借款人民币200万元购买住房供个人使用。
根据海淀检察院的统计,2007年至2010年5月,该院共受理高科技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97件,其中挪用资金犯罪的发案率并不是最高,只占到13.4%左右。但挪用资金犯罪的数额巨大,危害较严重。 J17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