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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今天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14:2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蔷)“90后”未婚先孕少女以“混脸熟”的方式,盗窃陌生男子的手机。今天上午,涉嫌盗窃罪的未婚妈妈屈某在东城法院少年法庭出庭受审。法官当庭宣判,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当时未成年不懂事,拿了人家的东西,希望法官可以考虑(减轻处罚)。”1990年出生的女青年屈某对法官说道,她看上去比其实际年龄成熟。屈某已于3年前生下一小孩,是一位“90后”的未婚妈妈。

  4年前,16岁的屈某从河北来京打工,一直没有正当职业。2007年1月间,屈某打电话邀请与在歌舞厅结识的男子任某一起去东城某网吧上网。上网时,屈某向任某提出借用手机联系朋友。虽然连屈某的真实名字都不清楚,任某还是将价值1600余元的手机借给了她。半夜,屈某趁任某困顿瞌睡之际带着手机溜走。

  “我没有工作,没钱,也不懂事,就拿了他的手机,”屈某说。事主报案后,屈某被带到派出所,因她怀有身孕,将手机还给事主后被取保候审。然而屈某并未悔改,反而在数月后又故伎重演。2007年4月的一天,她在某歌厅闲荡时认识了另一名陌生男子于某。“当时酒喝多了,他就说想找个休息的地方。”屈某回忆道。屈某便和于某来到某宾馆开了房间,此后趁于某熟睡之际,将其鉴定市值4500元的一部手机和400元现金一并偷走。事主发现被盗后通过查看宾馆监控录像认定了屈某的重大嫌疑,遂前往派出所报案。

  屈某后来在街边小店出售手机得手700元。“当时怀孕,也没钱,所以没办法,一时糊涂就拿了人家的东西。”屈某在庭上为自己辩解道。今年3月,屈某在洗浴中心洗澡时被当场查获。

  屈某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庭上指出,屈某犯罪时尚未成年,应该依法减轻处罚。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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