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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案件审理期限缩短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16:42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郭毅

  3年前,新青区法院在伊春市法院系统名落孙山,如今已成为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一颗耀眼的新星。院长姜伟说:“我们是用‘光纤’提速传递‘阳光’。”姜伟解释:“光纤就是信息化建设;阳光就是阳光管理制度。”

  2006年年末,姜伟等新一届院领导班子面对“基础建设薄弱,人力物力匮乏”的现状,大胆按照“常规办公无纸化、审判记录无笔化、监督管理自动化、档案管理电子化”的目标,切实加强基础建设。他们先后建成了局域网、三级网、互联网三网并借助大连大工软件公司的科研力量,先后建成了庭审直播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判决书批注系统、质效绩效考评系统、办公用品管理系统、司法文书样式系统等二十个信息系统为一体的局域网络信息中心。其中庭审直播系统、判决书批注系统、质效绩效考评系统、司法文书样式系统在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首家应用。

  2008年6月,新青区法院专门购进一套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对每一个案件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整个流程以立案之日为起点,案件结案归档为终点,将案件的实体审理和程序运作相对分离,从收案开始,办案人员必须在每个节点输入相关信息,否则电子流程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每一起案件在办案流程中所处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在院内局域网上显现出来,院长、庭长随时可以通过局域网了解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进程,采取相应督办措施。所有案件离警界审限届满十天起,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将自动在局域网上发出黄色警告。审限届满后,既未报结、又未办理审限中止、中断、扣除、延期审批或程序转换手续,黄色警告自动转为红色通报,且在电子流程上阻断案件进入下一流程环节。案件审(执)结后,审判监督庭逐案评查,评查情况每月网上通报,合格的卷宗电子归档。以这一系统为基础,新青区法院在审判工作的“立、审、执、监”四个环节上突出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从而形成立案入电脑、程序网上走、庭审上视频、案档能调阅的监管体系,有效地提升了审判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现在的新青区法院各类公文的撰稿、送审、修改、签发、传阅、印制、传输以及工作安排等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对审结案件档案进行扫描,轻点鼠标即可从十万余份档案里找到所需卷宗;院领导根据当事人反映,可在网上直接查阅案卷,查清问题,当即答复当事人;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无需再调阅卷宗,直接从网上就可阅卷;当事人、律师和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身份验证、办理手续和严格授权,可快捷浏览到所需的数字化档案信息。

  院长网络监控管理系统,可以随时监控院内每一台计算机的工作界面角落的情况;开通远程监控,院长身在外地,通过互联网也可以查看到院里每一个角落的情况。在法院内外安装了16个视频监控点,对重点场所和法官廉政建设危险点进行监控,主管院长还可以通过系统监控到庭审的全部过程。

  3年来,新青法院各类案件审理期限平均缩短30天,执行期限平均缩短20天,结案率为10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5%,执结率为95%,上诉率为2%,无更审改判案件。

  3年来,新青法院群众满意率测评达100%。

  法制日报哈尔滨7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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