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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迟迟不叫停“天价套餐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17:15  红网

  7月2日,刚出生不到一周的婴儿在广州某儿童医疗中心接受治疗和检查。3天之中,婴儿父母花费了近6000元的医药费,其中检查有189项,包括艾滋病,梅毒和糖尿病。事后婴儿父母质疑医院做不必要的检查以收取费用。据悉,另有3名患儿被做了全套检查,花费5千至1万。(7月12日《南方日报》)

  这还算是“新闻”吗?同样是在广州,上个月8日《新快报》报道:5岁女孩误吞弯针,后经大便排出。当龙先生接女儿出院时,发现医疗费高达3366元,清单上竟有217个检查项目,其中不乏梅毒、艾滋病、类风湿等;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表示,“治疗是恰当、积极有效的”,检查是按相应的诊疗规范进行的。

  此次医院方答称:“这些检查大多包含在一个套餐里,即便没必要,医生也无权将其从套餐里剔除,名目繁杂的检测费用无法避免。”摆出一副不收也得收的架势;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则表示:“临床路径(“套餐检查”即据“临床路径”制定)既能降低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和医疗费用,又能达到预期治疗效果的诊疗标准。但实践中,却要避免临床路径变相为医院‘乱检查多收费’的借口。”相互踢起了皮球!

  但事实证明又如何呢?不正是“临床路径变相为医院‘乱检查多收费’的借口”了吗?而问题既然至迟在上月上旬即已暴露,同时卫生主管部门也心知肚明,为什么就不对之及时予以叫停,而听任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呢?是不是也正暴露了卫生主管部门监管的滞后,甚至失职呢?

  “天价套餐检查”的“高妙”处公众不懂,似乎也本就没准备让公众懂,报道中说:“这些检查项目以专业的学名出现在清单上,‘外行人根本看不出检查目的,医院也不给我们解释’”,但公众却懂得一条最基本的医疗原则,即:下药得对症,下“检查”同样得“对症”。

  对症下药的成语源出《三国志•魏志•华佗传》,话说一次州官倪寻和李延一同到华佗那看病,诉说的病症相同:头痛发热。华佗分别诊了脉后,给倪寻开了泻药,给李延开了发汗药。两人看了药方,感到非常奇怪,问:“症状相同,病情一样,为什么吃的药却不一样呢?”华佗解释:“你俩相同的,只是病症的表象,倪寻的病因是由内部伤食引起的,而李延的病却是由于外感风寒,着了凉引起的。病因不同,我当然得对症下药……”;而“天价套餐检查”又是依循的什么原则呢?给婴儿的检查能高达200项上下,连艾滋病、梅毒、糖尿病等也能给检查上,莫非是“一切皆有可能”?这不是悖逆于“对症下药(检查)”常识,成了“眉毛胡子一把抓”吗?患者给当成了唐僧肉,花费不成无底洞才怪!

  这等“套餐检查”“眉毛胡子一把抓”,除了便利无良、无术医院、医生宰客敛财,不叫停又待何用?

稿源:红网 作者: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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