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退休夫妇蓝某和孙某为一家虚构公司充当北京总代理,帮助其非法销售股权百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二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检方指控,2004年3月至12月间,男子高庆波虚构投资恒通国际(香港)创新整合有限公司,以高额返利为幌子,以每股1980元的价格对外公开销售恒通国际投资股权。蓝某和妻子孙某为该公司充当北京总代理,对外公开销售股权,骗取了彭女士等16人的钱财,共计100余万元。
去年9月,高庆波、蓝某和孙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检方认为,高庆波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而蓝某、孙某非法吸收他人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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