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拍摄电视未果 作者仍付介绍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2:3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荀觅 通讯员 李亚丽)因与投资人解除将自己剧本拍成电视剧的合同,老马以此为由拒绝给付小李和小刘介绍人费用,日前被房山法院判决败诉。

  老马欲将自己创作的小说拍成电视剧,于是委托小李和小刘负责剧本的推广和销售工作,并约定将总销售收入的25%作为报酬支付给二人。但是,因为种种缘由,老马与影视制作公司解除了合同,并拒绝支付给小李和小刘相应的报酬。法官称,从老马与影视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看,刘某与李某已经完成了居间事项,因此老马应该支付报酬。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