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拍摄行人闯红灯可获奖

  近日,江西南昌规定,市民如果拍摄到了交通违法行为,且所拍图片被选用并在省市级电视、报纸、网络上播出或刊登的,将给予拍摄者每张30元的奖励。众多市民质疑此种行为会侵犯隐私,造成偷拍等行为。7月8日,当地媒体曝光了首批由市民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

  “悬赏”拍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初衷是好的,鼓励大家监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但有网友却认为“拍客”会否侵犯个人隐私,奖金可能会诱使部分人成为专业“拍客”,甚至导致一个无本万利的行业出现;同时,鼓励在大众媒体上曝光这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会不会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甚至滋生偷拍等不良行为?

  对此,南昌市交管局宣传处副处长万训勉回应说,对市民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在大众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不做相应的行政处罚;所有照片都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核,然后才交由媒体发布。此外,为保护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照片在发布前要对当事人面部进行技术处理,避免部分人趁机“谋利”和侵犯个人隐私。据人民日报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