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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未按时迁移 将强制迁入集体户口

  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武侯区浆洗街试点工作于昨日圆满结束,从即日起,这项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据悉,在此次清查整顿户口中,人户分离将是重点,凡未按时迁移的将强制迁入集体户口。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

  成都先期试点见成效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在武侯祠大街267小区开展活动,宣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民警们通过散传单、挂横幅、贴海报,上门讲解等一系列方式向小区居民进行了宣传。

  据武侯区大石东路社区民警侯刚介绍,在试点工作中辖区共普查人数达1.7万多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发现了门难开、人难找,老百姓对户口整顿工作意义及其重要性不了解等一系列问题。通过民警的反复宣传讲解,这些问题很快得到解决,老百姓开始理解支持户口整顿的相关工作。

  流动人口暂住7日以上

  必须申领《暂住证》

  “户口整顿既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人口普查质量的关键环节,此项工作将持续到8月31日。”据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户籍管理科副科长张璟介绍,工作的核查对象包括我市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和无户口人员,户口整顿内容主要分为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两大块。

  根据规定要求,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此两项都拥有合法产权)不一致的均为人户分离。已在成都市购买住房的集体户人员(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应将户口迁往住房处;住房已拆迁的,如另有住房应将户口迁往住房处,无住房的可迁往直系亲属处。据了解,类似这种情况还多出现于二手房交易中。张璟表示,由于我市实行的是“一房一户”制度,原房主户口没迁出会导致新的房主户口无法迁入。现在,买二手房的房主可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将户口迁往住房处。

  凡属于人户分离的人员应于7月底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如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其户口强制迁入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所在地门牌号的集体户当中。同时,暂住7日以上的本市流动人口必须按规定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公安机关办理此类证件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换领新居民户口簿的

  请7月底前换领

  按照公安部统一规定,凡未换领由公安部统一制发的《居民户口簿》(1996年版,酱红色)的居民,均须在7月底以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换领新的《居民户口簿》。凡常住户口在本市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未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存在重(错)的公民,也应到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手续,公安机关在这次户口清查整顿中推出了便民措施,通过设置便民服务点,组建流动服务队,建立不间断延时服务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来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户籍业务。如果居民错过了初次入户核对,公安机关将留下“预约单”,方便群众预约时间前来核对。群众若需变更户口登记项目中的学历、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等内容,可在民警入户时予以登记,由入户民警统一进行更正,市民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陈歆 本报记者 朱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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