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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总工会:职工领不到高温津贴可打12351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6:19  南海网

  本报海口7月12日讯(记者袁锋)记者今天从省总工会获悉,各级工会有责任为职工积极争取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如果职工遭遇到劳保措施不力或领不到高温津贴等情况,可以向工会反映或拨打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

  据悉,我省企业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年4月至10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每人每天10元。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据介绍,如果职工所在单位出现不采取措施进行防暑降温,或加强劳动保护,避免职工出现职业伤害,或是不按规定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现象,职工可以向工会求助或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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