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日前,中纪委、中组部负责同志就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该负责人说,规定首次将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列入报告内容,这是因为上述事项是近些年领导干部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有的是隐性的、苗头性问题,有的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有些则是容易发生腐败的问题。
对于规定中领导干部本人的投资情况,只界定为金融投资,而对其配偶和子女则还包括经商、办企业等。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现阶段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最具有普遍性的投资方式是购买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理财产品。这类金融理财产品的金额起点较低、投资方式简便、可选择的种类丰富,为大多数领导干部所接受。同时投资这些金融理财产品已采用实名制,使对领导干部报告这类投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了制度和技术上的依据。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已规定,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但其配偶和子女可以经商,而且这些投资行为一般所需资金数额较大,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群众反映突出,因此规定特别将其列入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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