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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劳动者拿不到高温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6:53  深圳晚报

  高温酷暑之下,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送清凉”,但记者昨天采访得知,能领到足额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并不多,像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有不同程度的降温费,保安员、送水工、装修工等群体,都没能拿到高温补贴。不过,有些企业会通过其他形式发放这一福利。

  按照广东省2007年颁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在每年6~10月,单位必须向在岗职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其中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环卫工人赵阿姨告诉记者,去年她领到了每月100元的高温津贴,听说今年还会有,要等到7月下旬才能领到6月份的工资,这笔钱虽然少,但她还是非常期待。

  一位44路公交司机告诉记者,从4月份开始,他每月能领到90元的降温费,而开非空调大巴的同事每月则能拿到120元。

  记者在多个小区探访发现,有些在烈日下工作的保安员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高温津贴。南山留仙居的一位保安员向记者表示,他每天得在烈日下站岗,热得汗流浃背,却没拿过一分钱的高温津贴。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告诉记者,我市在去年废止了2005年颁布的《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关于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待遇,应按照上述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通知执行。但他们在执行中遇到的尴尬是,通知只规定了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并未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处罚措施。这也就造成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违法的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处罚,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低,高温津贴执行起来难度大。如果没有配套的处罚措施,高温津贴的规定恐怕只能是一纸空文,难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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