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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里未经认定不宜命名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要求,文艺作品中虚构人物不宜命名故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7: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出《文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把握正确导向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目前各地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和不良的现象:一是打着传承名人文化的旗号争夺名人故里,表面看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实际上是竞相争抢经济利益。二是兴建假文物,对文化遗产进行不恰当的商业利用和运营,过度的商业炒作和破坏性开发,使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三是盲目举办祭拜活动,缺乏严肃性,造成传统文化内涵被严重扭曲。四是有的地方肆意炒作一些负面的文化现象、历史人物和文艺形象,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知要求,各地要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

  通知还要求,科学甄别认定,确保文化遗产的权威性、严肃性。对历史文化名人的故里、故居、重要文物所在地的认定,由权威的学术机构和专家参与进行认定。对于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不宜命名或宣传。

  通知要求,严禁利用历史或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的人物形象建设主题文化公园、举办主题文化活动等。为保证命名的严肃性,各地不宜对文艺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进行命名故里等活动。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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