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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务犯罪轻刑率下降22.03%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7:22  法制日报

  □特别关注

  本报成都7月12日电记者马利民继在全国率先推出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本报去年9月1日曾作报道)后,四川省检察机关试点建立了职务犯罪判决裁定上下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2009年,四川省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人数同比下降14.89%,免予刑事处罚人数同比下降7.14%。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职务犯罪案件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比率偏高,2008年全省被判决有罪的1165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判处免刑和缓刑的占72.7%,轻刑化趋势明显。

  为破解对职务犯罪轻刑化监督不力的现状,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在基层试点后于今年年初出台了《四川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裁判同步审查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5章22条,旨在通过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动协作,及时发现确有错误的职务犯罪判决(裁定),依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予以纠正,着力解决职务犯罪案件裁判轻刑化监督不力等问题,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裁判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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