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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下放11项城市管理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7: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胡诚报道:昨日,武汉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以区街为主体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体制的意见》,将11项原属于市级的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

  这11项管理权限包括: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权,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许可权,垃圾中转站建设权,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权,燃气管理权,交通护栏、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事权,城区桥梁(通道)执法权,路牌标志设置和维护管理权限,窗口部位综合管理权限。另外两项,一是园林绿化相关权限,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小游园环境卫生由市、区园林部门委托由城管部门负责;二是公安交通管理相关权限,非法客运出租汽车治理执法权,各区有权组织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黑的”等非法营运行为。

  据了解,武汉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各区、街道的作用和积极性,减少管理盲区,避免推诿扯皮,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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