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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党政正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8:31  南方日报

  ■南粤探索

  南方日报讯(记者/周志坤赵杨)“副处以上须报告奖金房产投资。”最近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出了如是规定。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与其他地方相比,广东把这一探索的着力点放在“领导”层面。

  在广东省委最近印发的《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即提出,广东将探索党政正职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的制度,即党政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要列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中,并加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为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广东还将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实施廉政承诺制度,完善对配偶子女均已出国(境)定居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完善实行举报奖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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