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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港澳游”却成“非法移民”旅行社疏忽大意害苦游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8:5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明明参加的是“港澳游”行程,却在抵达澳门时被警方当作“非法移民”押送至香港。因旅行社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消费者何女士和李女士“港澳游”成了倒霉之旅。

  6月18日,白云区的何女士和李女士一起到贵州某旅行社白云营业部申办前往香港、澳门、深圳、珠海双飞6日游的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审查相关证件后,与她们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约定费用为每人1500元,何女士和李女士当场交清了费用。

  6月28日12时许,何女士和李女士刚由香港抵达澳门关口,一上岸就被澳门警察带到了审讯室,审讯了近1个小时,原来是两人的“港澳通行证”出了问题:上面的核定前往地只有香港,而没有澳门,于是澳门警方将她们押送回香港,按非法移民移交给香港移民局。

  回到贵阳后,何女士和李女士立即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她们认为,在签订旅游合同前,旅行社已经审查过她们的港澳通行证,并告知证件没有问题,因此旅行社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旅行社表示,港澳通行证上明确注明了前往地,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何女士和李女士,应该知晓其含义,旅行社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何女士和李女士便将该旅行社投诉到白云区消协。

  消协受理投诉后认为,此次事件的发生是因旅行社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发现通行证存在的问题造成的,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对何女士和李女士来说,港澳通行证是两人自行到公安机关申办的,她们自己没有进行认真审阅,也负有一定责任,遂调解旅行社一次性赔偿何女士和李女士1000元。

江泽忠 本报记者 杨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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