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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获赔6倍洗衣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09: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短褛被洗衣店洗坏

  本报讯 (记者刘妍 通讯员屈瑶仙)近日,江门新会区市民李小姐的贵重衣物被洗衣店洗坏了,经新会区消委会调解,洗衣店最后按洗衣费17.5元的6倍即105元赔偿给李小姐。

  据了解,6月5日,李小姐拿短褛到会城某洗衣店清洗,洗衣店收取了李小姐这件短褛17.5元的洗衣费。但当李小姐到洗衣店取衣服时,却发现短褛洗后有很多小孔,并且有孔的地方都有洗薄的痕迹。李小姐见状,将短褛退回该店。该店服务员承诺将这件衣服送厂处理。直至上月17日都没有等到洗衣店的答复,李小姐一气之下,在18日向新会区消委会投诉,称这件短褛在香港购买,价格为650元,只是穿过一次,第一次干洗就出现问题,要求洗衣店全额赔偿。

  据介绍,新会区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了解事件的因由。按照《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有关规定,消费者选择非保价洗涤的,如洗涤后衣物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修补仍有穿着价值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6倍金额赔偿。李小姐的衣服经过修复后仍有穿着价值,洗衣店同意按洗衣费17.5元的6倍即105元赔偿给李小姐。对此,李小姐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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