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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提取公积金可交协管员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薇、实习生张宇佳报道:昨日是广州公积金新业务系统在城区建行网点上线的第一天(见本报昨日a4版报道)。上线首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建行网点发现,系统整体运行平稳。带齐资料的市民多能顺利完成,但也有少数市民因不了解新系统的一些变化而未获成功。建行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若无急需,在系统上线初期可先不必急着办理,在详细了解相关提取手续后再前往银行,以免“无功而返”。

  公积金新业务系统全面上线,而依托新系统的一些便利措施也将陆续执行。羊城晚报记者昨日来到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单位花都办事处,获悉已有不少便利措施率先在花都试点,这包括公积金半年自动转账提取和单位“协管员”制等。

  据介绍,7月7日起,花都已先行试行“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支付提取业务”,也称“约定提取业务”,即指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按照约定周期(6个月)将提取资金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系统自动划转到指定的个人储蓄账户中,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目前,该业务暂时只受理在花都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房贷的职工办理。8月1日起,该范围将扩大到在花都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行、中行、建行和广州银行申请房贷(包括公积金和商业房贷)的职工办理该项业务。这也就是说,在花都缴存公积金,在市区办贷款,同样能够做到首次提取并签订委托协议后,每半年自动划转,而无需再到银行或公积金网点提交任何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办理该项业务时,须提供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中、建、广州银行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且提取人与账户所有人名称需保持一致。

  另一个比较新颖的举措则是,在公积金缴存单位推行“协管员”制度,即每个单位设定一名协管员,专人负责单位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定期收集有提取需要的职工的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网点或承办银行统一办理,这样就能让许多职工省去跑银行的麻烦,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也会减轻不少排队压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半年自动划账的委托协议仍需本人签署。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根据花都办事处的实践经验不断进行总结和完善,争取尽快把这些便利措施推广至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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