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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开票”1.2亿 骗税两千万 我省涉案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宣判 哥哥在逃弟弟一审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21:29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见习记者李冰洁) 广东省惠来县李创宇(在逃)、李创坚兄弟俩,利用在我省开办的“合资企业”的幌子,在长达近4年的时间里,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2亿多元,骗税近2000万元。7月7日,这起我省截至目前涉案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兰州中院宣判,李创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00年6月,年仅19岁的广州人李创坚随同胞兄李创宇来到刚注册成立的合资企业——甘肃省扶贫工贸有限公司负责财务工作,任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2005年下半年,李创宇认识了设立多达18家“开票公司”,专门赚取“开票费”的上海老板刘伟生,商定李创宇按开票额的3.8%给刘支付开票费,刘伟生则按二李提出的开票要求,给扶贫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5年9月至2007年4月,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二李先后给刘伟生控制的6家“开票公司”汇款上亿元,刘伟生则虚开价税合计1.2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22份。而刘伟生在扣除了3.8%的开票费后,其余款项按二李的要求,通过专门从事倒汇业务的香港多家公司转回给扶贫公司。之后,李创坚伪造财务资料,制造票、货、款相一致的假象,在兰州国税部门将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申报扣税款。2008年9月,上海刘伟生案发,身为公司负责人的李创宇外出躲风头,提议让李创坚扛下一切责任。9月18日,李创坚从广东返回后,即被抓获归案。

  另据办案人员透露,此案系上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引发的系列子案之一,在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下,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涉案企业及人员陆续归案接受司法调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创坚伙同李创宇以二人控制的甘肃扶贫公司名义,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制造交易假象,接受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为自己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专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且虚开税款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创坚系从犯,且认罪态度良好,案发后追缴了部分赃款赃物,为国家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遂依法减轻处罚,对其以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扣押、冻结甘肃扶贫公司名下的奔驰轿车一辆,李创坚名下房屋、奥迪轿车、电脑、手机等物,以及1.5万余元现金和十张银行卡账内2.7万元余额均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其他非法所得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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