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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公正司法于倾情关爱挽救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0:24  淄博新闻网

  近年来,张店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打防结合,寓教于审,八年来使581名未成年犯重获新生,张店法院少年审判庭也先后被授予全国少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单位,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预防为重,普法教育进校园。张店法院一直把预防犯罪摆在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长期坚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为辖区内各中小学校配备法制辅导员,同时,开展现场开庭、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2009年以来,该院先后到人民路小学、西六路小学、山铝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课堂活动16次;到山东理工大学就地开庭并与大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成功举办三届“天平杯”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法庭开放日接待中小学生3000余人次。

  综合评判,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张店法院建立了社会调查员制度,聘请团区委、区少工委、区妇联及在校教师担任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习性品行、性格特点、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在校情况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书面调查报告,作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同时便于查明青少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教育再造的切入点。赵某是某中学的一名在校生,2008年因涉嫌强奸被提起公诉。当时,赵某还是花季少年,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启动社会调查员到赵某所在的学校进行走访。经了解,赵某一贯表现良好,只是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在确定了专门的社会调查员与社区、家庭一起做好跟踪帮教后,法庭对赵某作出了缓刑的从轻处罚。返校后,赵某表现特别好,并于今年顺利考入高中。

  惩教结合,努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坚持圆桌审判方式不变。张店法院圆桌审判自成立少年刑事审判法庭以来,已经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了。圆桌使审判过程既严肃又平和,消除了未成年人疑惧、紧张、抵触、对立等情绪,便于其主动接受审判,深刻认识自己的犯罪事实,为改造打下良好的基础。坚持女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坚持法庭教育和法官寄语相结合感化未成年人。

  判后延伸,积极做好未成年帮教工作。张店法院积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学校等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和帮教工作。2009年以来,张店法院对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回访考察300余人次。而多年来的跟踪帮教工作效果也极为显著。据统计,近年来张店法院审结的581名未成年犯无一再犯。

  “三审合一”,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去年,张店法院在原少年刑事审判庭的基础上设立了全省首家少年综合审判庭,对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审理,实现了少年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2009年,某幼儿园发生塔吊砸伤幼儿的重大责任事故,受伤幼儿亟待救治,伤者家属心急如焚。此案诉至张店法院后,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受害方,一边积极向幼儿园和施工单位明法晰理、说服教育,使该案迅速调结,第一时间把几百万的赔偿款送到当事人的手中,也为孩子的抢救争取了有力保障。

韩增福 张聘 姜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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