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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奶工165张请假条能让某法院无地自容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0:46  红网

  沈阳市辉山乳业公司铁西送奶一站的王秀珍,是一名普通的送奶工。2009年冬天,她的父亲去世,她要回内蒙古老家奔丧。临行前,她写了165张“请假条”:“对不起,我爸死了,11月30日—12月6日停奶,12月7日送奶。送奶工!”连夜张贴到全部订奶户家门口。(7月13日《人民日报》)

  只要稍有市场经济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这篇报道其实也曝光了送奶工供职的乳业公司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员工不可能365天连轴转,是人难免会有些大病小灾的,请个假也理所应当。如果因为某一员工不能上班就停止对客户的服务,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准则。

  员工可以请假,但不该向客户请假。员工在不能上班的情况下应该向公司请假,然后由公司安排另外的员工接替其继续为客户服务。就拿这位送奶工来说,你在客户家门口贴上“请假条”就能代表公司可以停止服务了吗?很明显,根据当初订奶的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请假要写“请假条”,恐怕每一个人在小学阶段就都受到过这样的教育。司空见惯的事情,为何却能受到如此高调称颂呢?《人民日报》以《王秀珍,165张假条写诚信》为题并在头条位置刊发一位送奶工写“请假条”的故事,显然有其深刻用意。

  写165张“请假条”就成“身边的感动”(《人民日报》栏目名——笔者注)了,从侧面说明了当前我们社会感动的底线是何等之低。而送奶工的“请假条”被上中央级党报加以褒扬,更多的是用来揭露整个社会职业精神的缺失。

  前几天的《春城晚报》曾以《开庭时间法庭大门紧闭,原告被告齐吃闭门羹》为题报道:律师接到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法院立案庭的出庭通知书,与当事人准时到达指定法庭后,却发现法庭大门紧闭。开庭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仍未见到办案法官,也没有得到法院方面明确的答复。律师和当事人一行,就这样被晾在法庭外面。

  “因为大多法官集体出去考察工作了,由于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够,所以才出现了这种状况。”(该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语)——法院怎么能言而无信不开庭?退一万步讲,就算法官集体出去考察工作可以理解,就算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够也可以理解,你不能开庭提前通知一下原被告双方总可以吧?你法官的时间宝贵,当事人的时间就不宝贵了?

  “发出去的出庭通知是不可能收回来的,但是即使不能够按时开庭,反正当事人和律师也需要到法院来办理相关手续,并没有什么不当。”这是立案庭负责人黄某7月9日对记者说的,而还是这位负责人在12日的新闻通报会上居然脸不红心不跳地改口为:“改时已先告知当事人。”——不知是把当事人当傻子,还是把公众当弱智?

  违反职业精神的现象俯拾皆是,而偶尔遵守职业道德底线的普通举动反而倒成了不正常,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在这个意义上,送奶工的“请假条”打了哪些人一记响亮耳光?送奶工的“请假条”能让某区法院无地自容吗?这两个追问或许是《人民日报》刊发《王秀珍,165张假条写诚信》的良苦用心。

稿源:红网 作者:鲁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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