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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排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2:06  东方早报

  上海将加强商业楼宇、校园周边和网络治安防范

  早报记者 俞立严

  昨天,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化宾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解读了新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在这份即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新条例草案中规定了对商业楼宇、校园周边和网络加强治安防范的内容。

  商务楼存治安隐患

  新条例草案提出要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林化宾指出,排查的主要方式是扩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他说,上海目前通过110报警电话和信箱,在政法综治网设立排查举报平台,开通综治举报热线,以及通过市民寻访团等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监督矛盾纠纷调处和治安问题整治,起到了非常良好的作用。

  新条例草案提出,沪上商业楼宇的业主、使用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乡镇、街道综治委的指导,林化宾表示,上海楼宇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商业楼宇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带来了诸多安全防范管理问题,包括治安隐患和安全隐患。

  确保校园治安稳定

  新条例草案还提出应当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周边地区综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校园治安秩序安全稳定。林化宾说,今年上半年,福建南平、广西北海、广东湛江等地接连发生暴力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学校安全关系着学生的安全和家长的期望,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新条例草案还提出,上海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建立健全网络治安综合防控体系,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接入单位、服务单位及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林化宾表示,本条设立的目的在于适应当前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工作的新需求。

  其中,网络接入单位主要是指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如移动、电信、东方有线等,网络服务单位主要是指提供资讯发布浏览、资料上传下载等信息交流服务的企业,如各网站、视频讯号的提供方等,上网服务场所主要是指网吧、公共电子阅览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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