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仁平)今年4月,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在溪尾乡甘纪村查处两名村干部受贿案时,邻近4个村的9名村干部纷纷前来投案,他们都在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了贿赂。截至7月11日,尤溪县检察院在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域已立案6件8人,包括7名村干部和一名乡水利工作站站长,涉案金额30余万元。
尤溪县检察院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职务犯罪调研时发现,此项工程涉案面广,有13个村的主要干部在采购环节都收取回扣,只是金额大小不同而已,但因工程量不大,利润空间小,不为人关注。材料采购、工程发包、付款、验收等环节由村干部或基层所站负责人自主决定。“正是小工程不起眼,弱化了对相关环节的监督,甚至成为监督的死角,给滋生腐败留下空间和机会。”该院检察长余海波说。
“惠民工程连民心。这些工程虽都不大起眼,但我们监督惠农资金的使用,不能因为案小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余海波告诉记者,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项目,县检察院近年来在查办和预防这一工程中的职务犯罪上加大力度,实行一案一建议,让惠农资金真正惠及民生。
目前,该县有关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材料采购和工程质量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涉案单位也及时建章堵漏,完善了村务公开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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