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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硕鼠”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3:46  汉网-武汉晚报

  航空公司“硕鼠”

  被批捕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实习生 梅雪 通讯员 许丽薇 邓杨)航空公司物流中心的三名工作人员,看到货物中价值一百多万元的名表与项链,顿起贪念,将货物私自窃取出机场并藏匿在家中。昨悉,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这三名员工作出批捕决定。

  据审查,刘敏(化名)、李华(化名)、吴昌(化名)三人均在武汉某航空公司物流中心任职。5月14日,三人在该物流中心注意到客户胡凡立(化名)准备通过航班,将内装有5块欧米茄手表(价值人民币166.35万元)和1条欧米茄项链(价值人民币4.55万元)的一件纸箱托运至上海。三人一时起了贪念,就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纸箱秘密运出货运仓库,并藏匿于家中。

  胡凡立发现货物丢失后,马上报警。刘敏等三人惟恐罪行败露,偷偷将货物放回货运仓库,并打电话给物流公司,说丢失的那件货物找到了,通知胡凡立来认领。5月18日,吴昌将窃取的手表和项链退还给了胡凡立。

  5月31日,武汉民航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刘敏、李华、吴昌抓获。检察院审查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遂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刘敏、李华、吴昌作出了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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