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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 法亦责众

  □闻涛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在我们对相关部门的缺位进行问责的时候,我们也痛心地看到,在这些此起彼伏的不文明现象背后,在部分不文明市民的心中,始终有一种“法不责众”的固有思维,你在街道上牵绳挂物,他就在店铺门前乱停乱放,我当然也可以出摊占道、跨门经营,反正大家都这样。因此,要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杜绝不文明现象,一个重要的方面,就必须破除这种“法不责众”的固有思维。也只有打破了这种固有思维,一些群众才不至于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成为不文明现象“羊群”中的一员,才不至于成为打破文明“窗户”的那颗石子。

  要做到这一点,管理部门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的管理措施是破除“法不责众”固有思维的不二法门。对于不文明现象,发现一起就立即纠正一起,严格处罚,就好比在立即修复那一扇扇不文明现象的“破窗”,如此,也就才不致给后来者以暗示。一心桥南街的管理者如果见到一起乱停放就立即采取措施,而不是大谈所谓的“规划”,乱停放的车辆会越来越多吗?新鸿路社区,如果平时就加大对出摊占道、跨门经营的整治力度,这样的问题会成为“老大难”吗?

  当然,要破除“法不责众”的固有思维,作为管理部门本身也要破除“治理不文明现象的对立面太大”的畏难情绪。切不可因为对立面较大就不敢动真格,敷衍了事,更不可因不文明现象太多而不愿动真格,得过且过。要知道,一些临街店铺出摊占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所体现出来的“法不责众”固有思维,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以往我们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执法不力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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