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名对象获181万元扶助金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李雪莱)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在广州市率先对符合扶助条件的516名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对象发放扶助金181万元。
据悉,自《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海珠区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对符合申领特别扶助金的对象全面摸查工作。经仔细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共有516人。
6月开始,海珠区在广州市率先对符合扶助条件的516名对象发放扶助金181万元。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缓解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各级计生负责人亲自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和扶助金存折送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困难家庭中,感谢他们对计生工作的支持拥护,并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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