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杨维汉 贾楠)
翻阅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孙伟铭醉酒驾车案、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案等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也写入其中。
报告介绍,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并公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的成都市孙伟铭和佛山市黎景全无期徒刑两起醉酒驾车犯罪典型案例,具体指导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遏制了酒后和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还监督指导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报告还介绍了法院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情况。比如,依法审判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有力打击分裂势力和暴力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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