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13日公布的《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规定,参与项目的高校的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学生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