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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钢筋笼惹祸 两批工人混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5: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同在工地做事,为小事起了纷争,双方都很激动,混战中一人被打成重伤。最终,伤人的包工头彭某赔了5万元,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彭某是麻城人,原来是木工,后来逐渐做成了包工头,带着家乡的一帮子人在武汉的工地上做事。去年11月,他们在洪山区和平街上的一个工地干活。在这里干活的,还有不少钢筋工,由一个姓熊的包工头带着,他们主要来自红安县。

  当年12月26日早上,两个工种的工人们一早就开始上工了。8时许,由于工地堆放材料的地方狭窄,钢筋工和木工发生了争执。目击者称,当时一个木工将扎好的钢筋笼碰倒了,钢筋工人就让其捡起来,但遭到了带工的负责人拒绝。顿时,20多个钢筋工围了过来。而木工们也不想示弱,包工头彭某也带了10多个工人赶来了。

  双方很快发生了混战,慌乱中,彭某夺下钢筋工熊某手中的钢管,顺势将其头部打伤。彭某当场被民警抓获。

  后经鉴定,熊某伤势为重伤。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除赔偿医疗费外,彭某一次性赔偿熊某5万元。而熊某也对彭某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涉嫌伤人,彭某仍面临法律的制裁。检方后以涉嫌故意伤害提起公诉。

  近日,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具有从轻情节,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记者蒲哲 通讯员洪法 实习生糟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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