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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摊主与餐馆老板为争树荫举刀打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6:2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郄世民、刘琳)餐馆老板的汽车、瓜摊小贩的三轮车都停在树荫下,不想却起了纷争。7月12日,鹿泉市公安局获鹿分局受理了这起小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7月7日15时许,获鹿分局接到报警称:在获鹿镇威远街与北斗路交叉口有人打架,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捅伤。正在值班的副分局长张忠录迅速带领民警刘士慧赶到现场,只见一人还手提刀子指向围观的群众,民警不由分说上前一把夺下持刀人手中的刀子,并将此人控制,随即现场展开调查。

  原来二人都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可是这二人却为小事起了纷争,持刀人叫李某(男,32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在此摆地摊卖西瓜,被刺伤的王某在此处开着一个餐馆,离此不远有一棵树,因天气炎热李某就将三轮车停在树的阴凉下,王某开车回来后见有人占了一部分树凉,随口对摆地摊卖西瓜的李某说了一句“谁让你在这停车”,并把汽车停在树凉下就进了餐馆,两车相距很近,李某也没说啥。

  当日下午3时左右,王某餐馆的客人都已离去,王某关门准备驾车回家,没想到李某来到王某跟前以在停车时王某踢到自己的三轮车为由与王某发生了口角,这时餐馆里的工人们也围了过来,李某以为要打架,随手从自己的西瓜摊上拿起切西瓜的刀子向王某捅来,王某躲闪不及胳膊被捅伤。在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该分局对李某进行治安拘留。

  7月13日法医对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轻伤,嫌疑人李某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鹿泉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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